标题:基本大法--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恋爱法》
作者:悔幻
时间:6/10 07:02

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。
         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,可以适用国际惯例。
  第二十七条 求爱,拒爱,恋爱,失恋等行为,适用行为地法律。


         第六章 法律责任

 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恋爱欺诈行为之一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
    (一)欺诈恋爱,骗取财物的;
    (二)恶意转让爱情的;
    (三)冒用他人恋爱,骗取爱情、财物的;
  第二十九条 有前条所列行为之一,情节轻微,不构成犯罪的,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。

         第七章 附 则

  第三十条 恋爱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,由中国人民恋爱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,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。
  第三十一条 本法自2002年起施行。上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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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列表 (60)
#1 我可不学。
[ALLEN 6/10 07:35]
#2 ………………有这部法律吗?
[金黄莱因 6/10 08:53]
#3 不知道它是不是盗版的?
[BOA宝儿 6/10 08:58]
#4 一定是编的啦!
[冰琪 6/10 19:34]
#5 嗯…… 无话可说~ 看得晕了~
[雨诗 6/10 20:28]
#6 我都没有看呢。
[萧十一郎 6/10 20:44]
#7 不是吧! 这个也贴出来,而且 ..
[永远有多远 6/10 22:19]
#8 这种长呀!我要被到什么时候! ..
[失堕天使 6/14 13:28]
#9 拜托~怎么这么老套啊?
[尚 6/14 14:48]
#10 改天再向你请教
[小泥字 6/15 14:12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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